一、ktv逃单构成诈骗罪吗?

不算是诈骗罪吧

诈骗罪,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象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具有以下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至于诈骗财物是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第三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如果诈骗数额较小,则不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刑法或者其他法律对某些特定的诈骗犯罪专门作了具体规定,如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对这些诈骗犯罪应当适用专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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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浙江一男子一人消费600后跳窗逃单,吃霸王餐会受到什么处罚?

一般都只会被拘留,然后给予警告,并且也要看数额而来的。

像这一个男子他就比较奇葩了,来到这一个餐厅的时候,先是点了600多块钱的饭菜,在中途还点了酒,本来服务员有催促过他结账,但是他却用其他的理由糊弄过去了,然后第2次服务员进行催促的他结账的时候还是同样的态度,到了第3次服务员再过去看的时候,这一个男子早就不在这里了,所以也是立即就调查了监控,发现这一个男子他居然跳窗逃单,还是趁着服务员比较忙的时候,所以当看到这个监控的时候,店家立马就报警了,同时也觉得非常的荒唐。

吃霸王餐是非常可耻的一种行为。

因为我觉得在现在这个社会应该没有说付不起600块钱这种现象吧,只能说像这种人天生就比较抠门,比较无耻,连吃霸王餐这种事情都能够做得出来,这幸好是没被店家给抓到,这要是被店家给抓到了,那还不得把他送到公安局里面去,并且这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那终究是会被警察给抓到的,而且600块钱肯定也是要补齐的,所以没有必要做出这种事情,反而把自己的脸面都给丢光了。

警惕这种人的存在。

虽然现在大家都有手有脚,并且只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就能够赚到那么一点钱,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他们就非常享受这种不花钱却能够吃到大餐的感觉,所以经常会出现这种吃霸王餐的人存在,作为一个服务员也是要警惕这一类人的存在,对于那些看起来行动就偷偷摸摸的人,那肯定是要对他们加以注意,因为他们逃单了,那如果没有被抓回来的话,就有一个很直接的后果,就是需要这些服务员去垫还这些钱的,因为老板他们肯定是不会承担这些损失,那就只能由服务员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