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淀区商务局电话多少?
海淀区政府机构联络方式由海淀区对外联系办为您解答:
海淀区商务局
联系电话:010-88496768
机构地址: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招商大厦东403
办公时间:09:00-11:30
14:00-17:30
二、青岛市商务局电话是多少?
青岛市商务局
地址:香港中路6号世贸中心A座
电话:(0532)85918108
三、沈阳商务局电话和地址
沈阳市商务局。
局长:张坚强
沈阳市辽中区商务局是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地址:滨水新区滨水路26号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024-62022524,公司邮箱sytlj@139.com,该公司在爱企查共有6条联系方式,其中有电话号码2条。
公司介绍: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是1994-05-09在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成立的责任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4号。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千里,注册资本26,858,500万(元),目前处于开业状态。
单位名称:沈阳市和平区企业管理局局长:刘锡华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153号邮政编码:110005公开电话:23514032
单位职能是啥?
1、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各项法律、法规。
2、负责对所属企业的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
3、负责分析所属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4、指导所属企业做好产权制度工作,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5、组织所属开展招商引资、合资合作工作。
6、组织所属工业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7、组织企业领导干部、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8、负责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9、负责企业职工稳定工作。???????????????????????????????????????????????????????????????????????????????????????????????????????????????????????????????????????????????????????????????????????综上所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024-62022524,地址滨水新区滨水路26号。???????????????????????????????????????????????????????????????????????????????????????????????????????????????????????????????????????法律依据:《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商务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商务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商务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以及开展与行政处罚相关的监督检查、调查取证等活动,应当遵守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规定。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行政处罚及相关工作。上下级商务主管部门均有权管辖的事项,以下级商务主管部门管辖为主。
四、商务局电话
北京市商务局电话一览:
1 55579777 单位综合联系电话、政府信息公开电话 ,办公室 24小时热线。
2 55579433 办事服务电话(综合咨询服务电话), 法制与公平贸易处(世贸组织事务处) 9:00-17:00(工作日)。
3 55579739 办事服务电话(综合咨询服务电话) 综合协调处 9:00-17:00(工作日)。
4 55579743 办事服务电话(综合咨询服务电话) 制度创新处 9:00-17:00(工作日)。
5 55579313 办事服务电话(综合咨询服务电话) 运行指导处 9:00-17:00(工作日)。
6 55579745 办事服务电话(综合咨询服务电话) 统计信息处 9:00-17:00(工作日)。
7 55579703 办事服务电话(综合咨询服务电话) 督查评估处 9:00-17:00(工作日)。
8 55579568 办事服务电话(综合咨询服务电话) 规划建设处 9:00-17:00(工作日)。
9 55579591 办事服务电话(综合咨询服务电话) 流通发展处 9:00-17:00(工作日)。
10 55579325 办事服务电话(综合咨询服务电话) 服务质量促进处(流通秩序处) 9:00-17:00(工作日)。
五、商务局投诉电话123
法律分析:12312。商务举报投诉是生意人之间做生意出了问题;物价投诉举报是商家违反价格法搞不正当竞争,或者对消费者搞价格欺诈,还有行政事业单位乱收费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假冒伪劣产品等直接侵害了消费者利益的问题。拟订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起草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草案及制定部门规章,提出我国经济贸易法规之间及其与国际经贸条约、协定之间的衔接意见,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