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印度种姓制度的四个等级
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
第二等级刹帝利主要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
第三等级吠舍主要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阶层,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
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业以及当时被认为低贱的职业。

在古印度种姓中第一等级和第二等级,属于统治阶级,在印度各个种姓互不通婚,也就是说属于婆罗门就只能和婆罗门的种姓结婚。
如果和别的种姓通婚生下的子女就会被看成贱民,这种跨种姓通婚的最不受待见的,并且还不包括在四个种姓之内。

这就是印度的种姓制度,当然和中国古时候的君主制度其实也相差无几。只是形式不一样而已,所以还是生活在现在的社会主义制度才是最大的幸福。
二、印度种族等级制度是什么?
印度种姓制度又称瓦尔纳制度是在后期吠陀时代形成的。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严的等级制度。四个等级在地位、权利、职业、义务等方面有严格的规定:
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
第二等级刹帝利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
第三等级吠舍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阶层,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
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业以及当时被认为低贱的职业。
相关介绍:
印度种姓制度是以印度为主的南亚各国印度教居民中存在的一种彼此严格区分的社会等级或集团制度。梵语为瓦尔纳,意为色、种、质。中国古代的汉译佛经或旅印高僧的著作中,称为种姓或族姓。依葡萄牙语音译为卡斯塔,世界上则多用卡斯特一词。现在已逐渐废除。但在一些民族中依然存在。
矮人一般没有魔法师,矮人天生不信任魔法,甚至有许多矮人痛恨这恼人的道术,因此矮人没有法师这个职业,不过也有例外,某些矮人智者也会使用魔法。
不过实际上这可以等同于大臣了【因为是智者嘛】,不过矮人的建筑、锻造、冶炼技巧应该是绝世无双的,而且他们对刀斧剑等的武器使用也十分了得,还会用符文的方式刻印在器具上以增强效力。
矮人还是有一定的社会结构的,矮人领导阶级划分相当简单,每一个城市都有自己的王,唯有战争爆发时各王才听命于矮人至高王一个领导所有王的地位。且矮人同时也是一个极端重视氏族荣誉的人,他们被划分为各个不同氏族。
分享同一先祖,就算氏族内的人并不一定有直接血缘关系,但只要是在同一个宗族内,成员间的感情就像家人一般温暖。
三、印度等级制度
分为四个等级,婆罗门、刹帝利、犬舍、首陀罗。
众所周知印度是一个种族阶级分明的国家,在印度女人的地位是非常低下的,对于女人而言没有什么公平与不公平可说,这也导致了印度女人在社会上不受重视,当然这也分等级,高等级的女人相对来说要好的多。
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第二等级刹帝利主要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第三等级吠舍主要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阶层,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他们从事农、牧、渔、猎等业以及当时被认为低贱的职业。
四、印度种族等级制度
印度种姓制度源于印度教,这一制度将人分为4个等级,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
一张根据《梨俱吠陀·原人歌》所绘的瓦尔那等级:婆罗门是原人的嘴、刹帝利是原人的双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罗是原人的脚。至于贱民,则被排除在原人的身体之外。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严的等级制度,并且种姓制度下的各等级世代相袭。
种姓制度的四个等级在地位、权利、职业、义务等方面有严格的规定:
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以及享受奉献的权利,主教育,受众刹帝利,负责垄断文化教育和报道农时季节以及宗教话语解释权;
第二等级刹帝利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婆罗门思想的受众,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主政军,负责守护婆罗门阶层生生世世;
第三等级吠舍是普通雅利安人,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主商业;
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由伺候用餐、做饭的高级佣人和工匠组成,是人口最多的种姓。被认为低贱的职业。在种姓制度中,来自不同种姓的父母双方所生下的后代被称为杂种姓。
五、印度人种等级是什么?
1、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以及享受奉献的权利,主教育,受众刹帝利,负责垄断文化教育和报道农时季节以及宗教话语解释权;
2、第二等级刹帝利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婆罗门思想的受众,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主政军,负责守护婆罗门阶层生生世世;
3、第三等级吠舍是普通雅利安人,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主商业;
4、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由伺候用餐、做饭的高级佣人和工匠组成,是人口最多的种姓。被认为低贱的职业。在种姓制度中,来自不同种姓的父母双方所生下的后代被称为杂种姓。
5、除四大种姓外,还有大量的“第五种姓”,称为“不可接触者”阶层,又称“贱民”或“达利特”,他们多从事最低贱的职业。贱民在印度不算人民,不入四大种姓之列。
不合法性:
印度独立后,通过宪法废除了种姓歧视。同时,为了纠正长久以来的不公现象,并为传统的弱势群体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印度当局还于1950年宣布,政府部门和教育机构须得为最底层的表列种姓(即“贱民”)和部族留有一定配额的工作岗位。
1989年,工作配额又涵盖了一类被称为OBC(Other Backward Classes,其他落后等级)的群体。这一群体位于传统的高种姓和最底层之间。
近几十年来,随着印度世俗教育的传播和城市化的发展,种姓的影响力有所下降,特别是在某些城市,不同种姓群体相邻而居,种姓间的通婚也越来越普遍。
在印度南部的某些邦和北部的比哈尔(Bihar)邦,自社会改革后,许多人开始只使用一个名字。虽然社会有所变革,但人们仍然有着强烈种姓身份意识。印度人的姓氏往往能反映此人出身哪个种姓。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种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