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KTV包房摔骨折了能报农合医疗保险吗
这种属于意外保险范围内。如果在医保所在地就医,医保是实时报销的。如果购买了意外险那医保报销结束后还能进行二次报销,基本达到百分百报销。KTV属于娱乐场所,摔伤当然应该他们负责。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自己摔伤去医院治疗也可以报医保。
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顾客在KTV摔伤能否要求赔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KTV作为娱乐场所,对前往消费的顾客应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首先,KTV洗手间刚打扫过,地面可能较为湿滑,此时,应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以提醒顾客注意安全,未进行安全提示的,应认为KTV存在一定过失;其次,蒋某摔倒后,KTV应及时予以救助,送蒋某入院救治。就这两点而言,KTV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另外,蒋某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对自己的人身安全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KTV内一般灯光较为昏暗,蒋某穿高跟鞋行走时应知道要注意安全,故蒋某对自己的摔伤亦负有一定责任。综上,该KTV与蒋某均对蒋某摔伤负有一定责任。
唱ktv唱歌摔伤怎么赔偿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顾客在KTV唱歌摔伤,如果ktv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顾客摔伤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顾客摔伤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