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倒塌后可以重新盖房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一般来说,假如群众仅有一处住宅,都不会在它倒塌后才想起再次盖房,全是见到房屋破旧,事先早做计划。却也有这样的事情,便是户籍仍在乡村,仅仅随儿女到大城市定居,旧宅没有人清洗才能发生倒塌想像。这样的事情,是可以明确提出再次在原宅基地上申请办理盖房的。另一种状况,在乡村有这类家中,宝宝长大之后,爸爸妈妈便很早为儿女盖好新房子。

乡村房屋倒塌之后能够再次盖房的前提是,农业户口,且户籍在倒塌房屋所属的村内,就是村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员。城镇户口,或虽说农业户口,但户籍没有在倒塌房屋的村内,按巜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房屋倒塌后无法再次盖房,并且这房屋所占的宅基地将按照规定由村集体取回。倒塌的房屋是唯一的一套住宅。法律规定是《土地管理法》明文规定的一户人家只有有着一处宅基地。

倒塌房屋的每个人户籍没有在村内团体,并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真实身份,不可以再次盖房。法律规定是《土地管理法》明文规定的,非村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员,并没有宅基地所有权。倒塌房屋归属于每个人的好几套房地产,在其中并没有获得宅基地土地确权的房屋倒塌不可以再次翻盖式。法律规定是《土地管理法》明文规定的,一户人家只有有着一处宅基地。

农户已经定居的房屋,由于洪涝灾害以及他缘故倒塌,农户还要再次定居的,毫无疑问能够复建。但农户有着的好几套住房,假如没有人定居的老宅倒塌,正常情况下全是不能再次盖房的。实际上老房子倒塌后能不能复建,关键是看其宅基地的所有权是不是合乎乡村宅基地的基本政策。依照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乡村宅基地使用权归村集体,群众能够依据标准申请办理得到所有权。

房屋坍塌申请书怎么写

首先房屋坍塌不管谁的责任,根据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参与房屋坍塌的救治工作,维护现场秩序,避免事故进一步夸大,最大限度的保证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都是专业的救援队伍进行救治,如果来不及也要自行及时处置。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由于房屋被洪水冲倒塌向政府申请补偿报告怎么写?'

由于房屋倒塌,向政府申请赔偿报告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写,具体详细的赔偿申请写的完整,没有固定的模式,只要自己的真实情况写的清楚。

但是尽量让它变得简单。为制作证据副本,应将索赔要求副本连同原件和副本一起发送。

格式:

《农村房屋倒塌补助申请书》

XXXX民政局:

我叫XXX,今年XX岁,住XXXXXX地,身份证号XXXXX,

XX日的洪水,造成我家房子倒塌,现因我们无力修缮,特请求政府给予补助。

(写清具体情况)

(写明具体请求)

(申请人的署名)

(时间)

扩展资料:

第三章《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中央对地方项目的补助及补助内容

中央财政对重大自然灾害地区按照下列事项安排补助:

紧急救援的灾害应急救援应使用,搬迁和安置受灾的人,并为解决受灾人的临时生活困难在灾后紧急时期,如食物、衣服、住房和医疗,他们无法克服。

安抚遇难者家属,并向灾难遇难者家属发放慰问金。

过渡生活援助用于帮助受灾的人“没有房子住,没有生活来源,没有能力拯救自己由于崩溃或严重损害他们的房子”,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困难在灾难后的过渡时期。

补贴的恢复和重建倒塌或损坏房屋应使用帮助受灾人民的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重建他们的基本的房屋,并帮助受灾的人房子一般损坏的维修和修复受损的房屋。

对干旱造成的生活困难的临时救济是用来帮助那些有基本生活困难的人,如食物和饮用水。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济,是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春灾荒期间的口粮、衣、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中央救灾储备的采购及管理费用;五、补助民政部、财政部指定保管单位保管中央救灾储备之经费,每年按实际发生额的3%核定。

农村宅基地房屋倒塌可否异地重建,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因自然原因倒塌,如果还在原村集体,可申请新的宅基地用于盖建房屋。

申请宅基地手续:

(一)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具体申请报批程序如下:

1、符合条件的村民提出用地申请;

2、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并有80%以上社员签字同意;

3、国土房管所派员现场选址勘察;

4、申请人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5、张榜公布;

6、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7、国土房管所补审后上报县国土房管局审核;

8、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9、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10、下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11、国土房管所会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放线定界;

12、国土房管所工作人员复核验收。

(二)农村宅申请报批时应分为原地翻建和异地新建两种情况分别报送相关材料。

1、属于原地翻建的,应报送;

(1)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

(2)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

(3)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4)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2、属于异地新建的,应报送:

(1)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

(2)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

(3)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4)属于建新交旧的,提交原集体土地使用证,申请人与村委会签定归还旧宅基地合同;

(5)城镇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在农民新村内建住宅的,应有县人民政府农民新村批复并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许可证。

三、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1、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2、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村庄、集镇规划区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四、农民宅基地审批程序

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村民,应向本集体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五、土地登记的程序

1、土地登记申请;

2、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

4、注册登记;

5、颁发或更换证书。

六、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1、“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房分户,原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标准的;

2、因自然灾害或者实施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3、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没有住宅需要新建住宅的;

4、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用的;

5、县级以上人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房屋倒塌申请补助如何写申请

申请书

XXXX民政局:

我叫XXX,今年XX岁,住XXXXXX地,身份证号XXXXX,家中现有X口人,都无工作,我家主要以XX为生。

XX日的暴雨,造成我家房子倒塌,现因我们无力修缮,特请求政府给予补助。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X

年月日

农村房屋塌陷,有补偿吗?怎么申请?

有补偿,向本村村委会递交申请,然后由当地住建局审核并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