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丈夫去世遗产怎么分配
1、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配,没遗嘱的按法定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丈夫死了遗产需要通过合法的继承方式进行分配。在我国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赠、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如果没有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的,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这样对财产分配的:
(1)首先将丈夫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其次丈夫的遗产由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还在世的父母、妻子和子女共同继承 ;如果没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按第二顺序继承,即兄弟姐妹进行继承。在遗产分配时,对于老人、未成年子女、无生活来源或生活困难的继承人、生前对丈夫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
二、什么是遗产保管人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争抢。”从上述法律规定可知,遗产保管人是在被继承人去世时存有遗产,依法应当对该遗产承担保管责任的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确定遗产保管人具有以下特征:
1、被继承人去世时存有遗产的人,都是遗产保管人;
2、妥善保管遗产是遗产保管人的法定义务;
3、遗产保管人对于遗产的权利限于保管,没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
4、遗产保管人对于遗产的保管期止于该遗产移交至合法权利人。
三、遗产保管人侵吞遗产怎么办
1、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所谓存有遗产的人,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实际控制遗产的人。存有遗产而且负责保管的人称为遗产保管人。遗产保管人既可以是继承人,也可以是执行人,还可以是其他人。
2、遗产保管人应对遗产妥善保管,非经全体继承人同意,不得使用、处分遗产。保管人不称职的,可经继承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而更换。保管遗产所花的费用,最后从遗产的价值中扣除。保管人侵吞或故意损坏遗产的,继承人、被继承人生前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返回或赔偿损失。
二、丈夫的遗产应该如何分配?第一继承人是谁?
我们常说“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任何人也不能预测到自己的死亡时间,那么当死亡意外来临时,死者生前的财产应该如何分配,需要我们了解。
一、遗产分配
国家制定了详细的《继承法》,从这里我们就可以详细了解。丈夫死亡后,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如果死亡之人生前确有立医嘱,那么在他死亡后,法律规定必须按照医嘱的效力执行。丈夫死亡,共同财产先分一半给配偶,剩下部分为遗产。遗产分配顺序为:第一顺序为:配偶、父母、子女,按人头平均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按第二顺序继承,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遗产的合法财产
如果自己的丈夫死亡后有证据证明丈夫名下的房子所有权归你,那么该房产就是你的。同样,车辆也是如此,死亡人员有单位的丧葬费和抚恤金你和你子女死者的父母均分。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林木、牲畜、文物等这些东西可以归你处理。
三、合理对待遗产
我们常常看见或者听说某人死亡,其子女或者配偶对于死亡之人财产的争夺行为水火不容,甚至闹到法庭上,当然,合理的遗产我们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好好保护自己的护法权益,如果不是自己的,何不退一步海阔天空。本来是有血缘关系的亲人,闹到公堂或者头破血流未免不值得,更是让左邻右坊的人笑话。钱财这个东西当我们需要的时候确是好的,当我们不需要的时候就如粪土,而有些人却偏偏拿钱财与亲情相对比,殊不知,因小失大,到最后,亲情关系一塌糊涂,自此分道扬镳,形同陌路。
三、丈夫死后遗产分配原则
丈夫去世遗产需要通过合法的继承方式进行分配。
在我国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赠、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如果没有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的,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这样对财产分配的:
1、首先将丈夫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其次丈夫的遗产由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还在世的父母、妻子和子女共同继承 ;如果没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按第二顺序继承,即兄弟姐妹进行继承。
在遗产分配时,对于老人、未成年子女、无生活来源或生活困难的继承人、生前对丈夫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四、丈夫死亡遗产怎么分割
丈夫死亡,遗产继承比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均分。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五、丈夫去世遗产怎么分配?
1、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配,没遗嘱的按法定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丈夫死了遗产需要通过合法的继承方式进行分配。在我国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赠、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如果没有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的,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这样对财产分配的:
(1)首先将丈夫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其次丈夫的遗产由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还在世的父母、妻子和子女共同继承 ;如果没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按第二顺序继承,即兄弟姐妹进行继承。在遗产分配时,对于老人、未成年子女、无生活来源或生活困难的继承人、生前对丈夫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
二、什么是遗产保管人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争抢。”从上述法律规定可知,遗产保管人是在被继承人去世时存有遗产,依法应当对该遗产承担保管责任的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确定遗产保管人具有以下特征:
1、被继承人去世时存有遗产的人,都是遗产保管人;
2、妥善保管遗产是遗产保管人的法定义务;
3、遗产保管人对于遗产的权利限于保管,没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
4、遗产保管人对于遗产的保管期止于该遗产移交至合法权利人。
三、遗产保管人侵吞遗产怎么办
1、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所谓存有遗产的人,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实际控制遗产的人。存有遗产而且负责保管的人称为遗产保管人。遗产保管人既可以是继承人,也可以是执行人,还可以是其他人。
2、遗产保管人应对遗产妥善保管,非经全体继承人同意,不得使用、处分遗产。保管人不称职的,可经继承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而更换。保管遗产所花的费用,最后从遗产的价值中扣除。保管人侵吞或故意损坏遗产的,继承人、被继承人生前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返回或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