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口江东新区未来会比上海繁荣吗?
我是海南黑凤梨,我来回答!
看到这个问题,还以为自己看错了。不知道题主是以什么心态来问这个问题,做这个对比的,以一个海口的还存在于图纸和想象未来的区跟发展繁荣了上百年的上海相对比。虽然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海南人,需要对自己家乡的发展有信心,但是这样无比夸大式的对比,完全没有认清楚自己的位置的问题,实在是让人无语。首先说一下我的观点,不知道题主说的这个未来是多少年以后,但是我认为至少在十年二十年内,海南都无法与上海相比的,更别说一个小小的海口江东新区。下面来说一下我的一些看法。
一、首先我们说一下海口的江东新区,因为很多外地的朋友可能不是太熟悉。江东新区是海口市在海南自贸区建设中的一个重点区域,很多还在报告和纸上的定位就不说了。宣传是以高新产业等为主,并且现在吸引了多少企业进驻等等。目前来看,除了一直在动工的各种建筑工程,还是没有太大的变化。不知道海南这次的江东新区建设是否像以前一样,总是雷声大雨点小,很多时候只停留在口号阶段,我们很希望海南会越来越好,但是目前这样情况的海口江东新区就拿来跟上海比,不是题主是个居心。
二、我们先把江东新区放到一边,说海南未来是否能跟的上上海的脚步,我认为没有可比性,因为主要发展的领域与方向并不相同。而且海南现在还有很多制约发展的因素,主有解决了这些因素才能更好发展。比如海南很低的收入水平,海南奇高的物价,海南落后的医疗水平,海南落后的教育水平,奇缺的人才储备,海南各行业发展相对比内地城市的落后。可以说现在的海南除了无可代替的自然资源,没有任何可以与内地一二线城市相对比的,何况还拿来跟上海相比,还是一个江东新区。
三、最后我们来说一下上海的繁荣,自百年前起上海就是我国最为繁荣的地区,有着百年以上的底蕴,这点是我国任何一个城市都无法相比的,而且我认为一个地方的繁荣不仅是从这个地方的经济看,还有人才的储备,医疗水平的先进,教育水平的领先, 社会 运转的可持续性等等。这都是上海很好的地方。
最后说一下我的一些想法,那就是虽然我们认可也相信海南以后会发展得越来越好,但是只有认清楚自己的位置,才能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才不会眼高手低,总是停留在口号发展的阶段。
希望海南越来越好,希望海南的人们能真正感受到海南的发展并且得到实惠。实干兴家!以上就是我的一些看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大美海南欢迎您!
海口江东新区未来绝对可以超越上海。不是一点点,而是很多!
未来,地球基本毁灭完了,无论上海、东京还是纽约,大部分人将死去。只有像题主这样优秀的人,被自己吹的厚厚的牛皮保护着,完全抵御了大自然的伤害。
当太阳重新升起,大地冰雪开始融化,橄榄树长出新芽。题主站在江东新区,放眼全世界,地球只剩他一个人。那个时候,上海算个啥?
这叫不自量力,要知道自己的份量,海口拿什么东西与上海比,上海是中国的经济中心,人家有雄厚的 科技 人才及企业,发展动能强劲,而你海南有什么呢,除了自然资源好,还有什么优势呢,只是薪水离奇的低,高得离奇的物价,你拿什么东西吸引人材及企业,有多少公司过来还不知道呢,不要说三十年后超过上海,那是永远不可能的,能像一些经济发展的省份城市一样就不错了,就像有一企业就做过广告,百年前看上海外滩,百年之后看海口外滩,结果呢上海外滩依然那么漂亮,而海口外滩还是那么破烂,而自己不知道消失在哪里了,这个命题是根本不存在的,说不定过几年就什么都不是,只是圈地而已。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可以先看组数据。
江东新区面积298平方千米,上海面积6340.5平方千米。海口常住人口230万,上海常住人口2428万。面积上海是江东新区的三十倍,人口上海是海口的十倍。先不说各产业在上海的分布发展情况,企业质量。就单单可以建设的企业数量这一块,江东新区就无法和上海比拟。
要知道,经济发展都是互相带动的,不是说来一家企业就能让某个地方发展起来了。打个比方,江东新区可以容纳一百家企业,上海可以容纳一千家企业。同一个人分别在这两个地方各投资开了一家大小规模环境一模一样的材料加工厂,两个地区都赚了不少钱。其他人看了,也跟着来这里开加工厂,一瞬间两个地方的加工厂就新增到了二十家。紧接着原有地的加工零件不够了,两个地区的人看到商机,不少人来到这两个地方开设仓库存放零件,瞬间又新增了三十家存储公司,同时,赚到钱的第一家加工厂因为业务变多,公司规模上升了一级。有了存储,物流配送又成了问题,又有更多的人入驻开设物流了五十家物流公司。随着经济发展第一家开始的加工厂规模再上升一级。
但这个时候,江东新区已经开设了100家公司,土地容纳达到极限,同时可以提供的人才不够了,新的公司不能再入驻,很多岗位出现人员空缺。虽然还在经营,但在海口的公司规模只能停在了第三级。
反观另一半,更多人发现上海的商机,于是金融公司、广告公司、高新 科技 ,软件公司纷纷来到上海,上海的经济交流越来越多,行业越来越丰富,上海发展越来越顺利,加工公司的客户源源不断增加规模不断升级,同时城市发展行业也不断丰富。最后,同一个投资者在两个地方开设的同样的公司,一家停在三级,一家则停在十级或者更高级。其他一起发展的公司也是同个道理,在上海发展的公司纷纷发展成很高级别的公司,同时经济越来越好,城市越来越繁华。而江东新区的公司因为区域限制,只能被上海越拉越大。随着时间的积累,两个地方虽然都在发展,但是江东想要追上基本就是痴心妄想。说句难听的,人家几代人积累下来的财富,你一代人就想超越了?
但是也不用过度悲观,首先,我们这次发展是全省同时发展,不是光一个江东新区。海南全省面积3.54万平方千米,接近上海四倍,海南人口944万人,接近上海的二分之一,但上海外来常驻人口为977万人,也是接近上海常驻人口的二分之一,如果海南通过新的人才引进政策以及自贸港发展吸引过来同样数量的人,那么无论是区域、土地大小、还是人口,海南追上上海的第一步准备,可以说以及达成。
同时,海南通过不断引入的五百强企业、知名外企、国家高精尖人才等,还有国家的经济、政策扶持,在吸取其他自贸港发展经验之后,在海南的一切资源都准备就绪后,海南就可以放手干了。可以相信的是,只要这次自贸港并非空喊口号,领导人是真正准备发展海南的话,结合海南全省资源同时,经过十五年,2035年的发展,虽然仅仅江东新区一个地方做不到,但是如果把全省的发展都考虑进来,海南的未来必然会比上海繁华!
由于这里你没给出具体的时间期限,所以,我认为海口江东新区未来会比上海繁荣。
为什么呢?
因为海南自由贸易区(港)的发展分三步走:
第一,到2020年,在和全国同步进入小康 社会 的同时,要求自由贸易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国际化开放程度明显提升。
第二,到2025年,自由贸易港的制度体系和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国际化的营商程度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第三步,到2035年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自由贸易港的制度体系、政策体系。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跻身全球前列。
所以,咱们不妨到了2035年再来看看海口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那时的海口说不定已经超越上海了呢?
当然,如果给海口30年不行,那就50年,50年不行那就100年,只要你对海口有信心,海口未来就一定会比上海繁荣。
上海的任何一个区都把海南甩到伦敦到巴黎
我是海南人,我真不觉得会有多好,就现在搞搞噱头可以,跟其他城市比物价我倒是信的过能比任何地方高,比工资低我更有信心比任何城市,就特么发展前提总是各种广告有什么用?海南岛就没富裕过,这边房价炒的又厉害,二手房都要赶一手了。
不要老是跟香港上海澳门迪拜比好吗?自己几斤几两不知道吗。4000多亿的GDP能跟谁比?在国内都是倒数第四。还这个比 那个比。有用吗。还用比嘛?
我肯定是没出过岛,成了个地地道道的井底之蛙!大陆的一个小小县城都比咱海口漂亮发展的好。咱海口一年的的GDP才千多亿,大陆过万亿的城市十七个了!工资可比肩非洲,但物价却是全国最高,也许是全世界最高的!!!
有得对比吗?上海叫发家致富,海南叫解决温饱,除了广宣和空气质量优以外,只有老爸茶馆生意兴隆人声鼎沸,其它的都在逐渐的萧条,除了房价,菜价翻翻,工资有什么变化,所以说,这两个地方没有可比性
二、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口江东新区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口江东新区(以下简称江东新区)建设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海口江东新区总体规划》确定的区域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江东新区应当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有关要求,对标世界高水平的开放形态,建设成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的创新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展示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体验区、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的示范区。第四条 江东新区应当鼓励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创新活动,建立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制度集成创新体系。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五条 海口市人民政府在江东新区依法设立管理机构。管理机构是在江东新区履行相应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法定机构,具体负责江东新区的综合协调、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制度创新、投资促进、企业服务等工作,依照授权或者委托行使相应的行政审批权和行政处罚权。
江东新区的社会管理职责由海口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第六条 江东新区管理机构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在依照有关规定确定的薪酬总额范围内,自主决定机构设置、岗位设置、人员聘用、薪酬标准等,依照有关规定任命的人员除外。
江东新区管理机构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可以从境外选聘。第七条 省和海口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将有关管理权限授权或者委托江东新区管理机构行使。
不宜授权或者委托行使的管理权限,省和海口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按照规定在江东新区设立驻区机构。
省和海口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江东新区管理机构、驻区机构应当明确在江东新区的管理权限,依法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第八条 江东新区管理机构可以依法设立企业,委托企业负责江东新区内的土地开发、基础设施、产业投资、招商引资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及运营,参与江东新区管理服务的组织与实施。
江东新区管理机构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授权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第九条 海口市在江东新区建立廉政监督机制,依法对江东新区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等活动进行廉政监督。第三章 开发建设第十条 海口市人民政府可以在省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依照法定程序对江东新区总体规划进行部分调整,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江东新区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编制江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经批准后实施。
江东新区周边地区相关规划应当与江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产业发展规划等相衔接。第十一条 江东新区应当加强智慧园区建设,布局智能基础设施,提供服务全域智能化应用,推进园区数字化、智能化管理。第十二条 江东新区应当加强路网、电网、光网、气网、水网、生产和生活配套服务等基础设施的整体规划和同步建设。
海口市人民政府和江东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开发建设协调机制,统筹江东新区与周边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推动区域一体化布局和联动发展。第十三条 海口市人民政府可以授权江东新区管理机构负责江东新区范围内土地的监督、管理和开发,但土地征收事项除外。
江东新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授权开展土地储备,可以通过出租、临时使用等方式对江东新区范围内未供应的政府储备土地加以利用,但不得影响土地正常供应。第十四条 省和海口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安排江东新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在江东新区可以依法采取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灵活多样的供地方式。允许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产业项目建设。
在江东新区推进差别化土地供应,加强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与管控,探索城市地下空间分层出让等土地管理改革创新,提高土地精细化、集约化管理水平。第十五条 江东新区应当建立健全区内居民搬迁和生产生活安置的保障机制,创新乡村土地征收和居民就业模式,加强安置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
三、江东新区属于海口哪个区
海口江东新区位于海口市东海岸区域(美兰区演丰镇全境、灵山镇全境、三江镇北部和琼山区云龙镇北部),毗邻琼州海峡。东起东寨港(海口行政边界),西至南渡江,北临东海岸线,南至绕城高速二期和212省道,总面积约298平方公里,分为东部生态功能区和西部产城融合区。其中东部生态功能区约106平方公里,包含33平方公里的国际重要湿地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部产城融合区约192平方公里,包含临空产业园片区、桂林洋国家热带农业公园片区、桂林洋高校片区及沿江生活片区等。
海口江东新区属于热带季风气候,生态环境一流,滨海临江拥湖,湿地入城,拥有被誉为“海上森林公园”的东寨港国家级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本底独特优良。
四、海口市江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口江东新区(以下简称江东新区)生态环境,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口江东新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江东新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江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江东新区范围依据《海口江东新区总体规划》确定。第三条 江东新区应当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有关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对标世界领先水平的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建设成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展示区和全球领先的国际化生态新城。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江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江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江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相关区、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江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第五条 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江东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务、林业、农业农村、园林和环境卫生、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江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
江东新区管理机构依照授权或者委托,负责江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管理工作。第六条 江东新区的开发建设应当落实《海口江东新区总体规划》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和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蓝绿空间占比不低于江东新区规划面积的百分之七十。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江东新区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与产业发展相融合的机制,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实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得引进高污染、高排放、高耗能项目。
江东新区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划和清单,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鼓励和支持在江东新区开发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展绿色低碳循环技术创新,实施碳排放控制。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根据有关技术规范,在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第八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科学规划建设江东新区综合能源(集中供冷)站及配套的智慧能源服务平台,推动能源利用的清洁化、低碳化、高效化。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江东新区科学规划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换电场所和设施,引导驻江东新区的单位和居民使用清洁能源车辆。
在江东新区运行的公共汽车、景区旅游观光车应当使用清洁能源车辆。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促进江东新区装配式建筑发展,使江东新区新建项目中装配式建筑占比高于全市占比。
江东新区符合装配式建造条件的项目,除因技术原因无法采用的外,应当依法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生态空间的保护,重点保护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江湿地公园、北港岛海洋公园等核心生态资源,保障江东新区生态系统完整性。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实行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以退塘还林还湿等方式,对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江湿地公园、南渡江岸线、迈雅河等进行生态修复。
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贯通江东新区水系,连通南渡江与迈雅河、道孟河、南岳溪等河流,建设滨水生态休闲景观和配套设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第十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优先保障建设资金,高标准建设江东新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并利用三维可视化等技术手段提升城市地下管网数字化管理水平,实现雨水、污水分流和污水集中处理,推动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
江东新区农村生活污水可以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纳入进行集中处理;未能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应当就地收集处理,达标排放。第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全面排查江东新区水环境污染源,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向社会公布河湖管理保护相关信息。
江东新区地表水的水质应当优于国家、省对地表水的水质要求。第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江东新区建立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规范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设置江东新区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对建筑垃圾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五、海南江东新区是哪里
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简称江东新区,位于海南省海口市东海岸区域。
东新区位于海口东海岸区域,毗邻琼州海峡,分为东部生态功能区和西部产城融合区。其中东部生态功能区包含国际重要湿地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部产城融合区包含临空经济区、滨海生态总部聚集中心、滨江国际活力中心、国际文化交往组团、国际综合服务组团、国际离岸创新创业组团、国际高教科研组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