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同意怎么样才能离婚
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当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另一方可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一、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原因
在离婚诉讼中,往往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只有分析对方不同意离婚的原因,才能在诉讼中或调解谈判中占据优势地位。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原因常见有:
1、感情因素,认为夫妻还存在感情,不愿解除婚姻关系。
2、为自己获取相关证据拖延离婚时间。
3、为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拖延时间。
4、针对子女抚养或探视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害怕见不到子女或不愿意抚养子女。
5、报复心态,不愿对方离婚心愿达成。
二、诉讼离婚的启动不以对方同意为前提
诉讼离婚的离婚方式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不成的,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而不需要取得对方的同意。
三、诉讼离婚的判决离婚标准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根据《民法典》第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法院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离婚案件中,存在上述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如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除此之外,如果第一次离婚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不准离婚的,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才能离婚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处理方式是,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后,能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具体的情形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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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如何离婚?
答:如果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离婚分为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协议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会立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而是给予男、女双方三十日的冷静期,任何一方在三十日内改变想法,均可以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第二种是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则无法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这种情况下,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有一方不同意怎样才能离婚
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选择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作出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后,发现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并且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因此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只要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人民法院会同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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