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联盟(欧盟)的主要组织机构

欧盟的主要组织机构有:

——欧洲理事会 (European Council),即首脑会议,由成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及欧盟委员会主席组成;负责讨论欧洲联盟的内部建设、重要的对外关系及重大的国际问题。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欧洲理事会主席由各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半年。顺序基本按本国文字书写的国名字母排列。现任欧盟轮值主席国为奥地利,任期为200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欧洲理事会是欧盟的最高权力机构,在决策过程中采取协商一致通过的原则。理事会下设总秘书处。

——欧盟理事会,即部长理事会,主席由各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半年。 欧盟理事会的表决机制

——欧盟委员会 (Commission of European Union) ,是欧洲联盟的常设机构和执行机构,负责实施欧洲联盟条约和欧盟理事会作出的决定,向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提出报告和立法动议,处理联盟的日常事务,代表欧盟对外联系和进行贸易等方面的谈判等。在欧盟实施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范围内,只有建议权和参与权。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法律大街200号一座十字形的大厦内。根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自1995年起,欧盟委员会任期为5年,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该委员会由来自不同成员国的25名代表组成。现任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2004年11月上任;欧盟负责外交和安全政策的高级代表索拉纳,1999年任职。

欧盟委员会主席人选由欧盟各成员国政府征询欧洲议会意见后共同提名,欧盟委员会其他委员人选由各成员国政府共同协商提议。按此方式提名的欧盟委员会主席和其他委员需一起经欧洲议会表决同意后,由欧盟成员国政府共同任命。

——欧洲议会 (European Parliament) ,是欧洲联盟的执行监督、咨询机构,在某些领域有立法职能,并有部分预算决定权,并可以三分之二多数弹劾欧盟委员会,迫其集体辞职。议会大厦设在法国斯特拉斯堡,议会秘书处设在卢森堡;自1979年起,欧洲议会议员由成员国直接普选产生,任期5年。 新一届欧洲议会选举 西班牙前内阁大臣当选欧洲议会议长

欧盟总部大楼

此外,欧盟机构还包括设在卢森堡的欧洲法院和欧洲审计院。

——欧洲法院是欧盟的仲裁机构,负责审理和裁决在执行欧盟条约和有关规定中发生的各种争执。现有15名法官和9名检察官,由成员国政府共同任命。

——欧洲审计院负责欧盟的审计和财政管理。审计院1977年成立,由12人组成。

欧盟主要机构有哪些

欧盟主要机构:理事会、委员会、欧洲议会、欧洲法院、外围组织、欧洲统计局、欧洲审计院、欧洲中央银行、欧洲投资银行。

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Brussel),是由欧洲共同体发展而来的,创始成员国有6个,分别为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

该联盟现拥有28个会员国,正式官方语言有24种。

扩展资料

历史

联合的构想

历史上,曾有数个帝国用武力统一了欧洲的广大地区,像是罗马帝国、法兰克帝国、神圣罗马帝国、法兰西第一帝国和纳粹德国。

而王朝联盟(Dynasticunion)则是统一欧洲领土的和平手段,另外也有少数的国家联盟,如地处中东欧的波兰立陶宛联邦、地处中欧的奥匈帝国和地处亚洲西部、欧洲东南部和非洲北部欧洲联盟成员国示意图欧洲联盟成员国示意图的封建神权大帝国——奥斯曼帝国。

欧洲统一的思想,在20世纪以前就已经出现。

1453年,拜占庭帝国首都君士坦丁堡被奥斯曼帝国攻破后,波希米亚国王乔治就于1646年建议,欧洲基督教国家应该组成联盟,对抗奥斯曼帝国的扩张。

1776年,美国独立战争爆发,当时就有欧洲人设想欧洲仿效美利坚合众国,建立欧洲合众国,支持此提议者包括拉法耶特侯爵、泰狄士·高斯士高等。

19世纪初,拿破仑曾在大陆封锁期间在欧洲大陆实行关税同盟。

最初于1948年由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三国组成的关税联盟,主要是免除关税,开放原料、商品的自由贸易。

该关税同盟对当今欧盟的建立发展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

《政治联盟条约》现实意义

《政治联盟条约》确定了政治联盟的基本目标。

为便于推行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条约在决策方式上规定对某些决定可采取特定多数制,这是对至今实行的每项决定必须一致通过这一规定的重要补充。

条约还准备把西欧联盟变为一个地区性防御机构,作为政治联盟的组成部分,实施与防务有关的决定。

在防务问题上,由于英国反对建立欧洲独立财务体系,主张西欧联盟只作为北约的补充,而法德则主张把西欧联盟作为欧共体的防务机构,

结果条约规定,把西欧联盟建设成欧共体的防务机构,负责制订欧洲的防务政策,同时与北约保持一定联系。条约还规定用5年时间让西欧联盟与北约把包括后勤在内的各项工作统一起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欧洲联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欧洲联盟条约

欧理会是什么?

欧洲委员会亦名“欧洲理事会”。追求“欧洲合作与联合”这一目标的国际组织。1949年5月5日,比利时、丹麦、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瑞典和英国在伦敦签订《欧洲委员会规章》,正式成立该组织。其宗旨是:努力实现更紧密的欧洲联合;促进成员国的经济和社会进步;维护议会民主和人权原则。主要活动有:审议各成员国共同关心的有关政治、人权、经济、社会、文化和科技等问题,并通过各成员国政府签订协议和公约、向成员国政府提出建议等方式,谋求在这些领域里采取统一行动。

欧盟理事会的介绍

简介欧盟理事会(英语: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法语:Conseil de l'Union européenne,德语:Rat der Europäischen Union,意语:Consiglio dell'Unione Europea)是一个由来自欧盟成员国各国政府部长所组成的理事会,是欧盟的主要决策机构之一。每一个国家在理事会中都有一名代表(“理事”),在2004年罗马条约签署之后,通常也称之为“部长理事”,目的是为了把他和欧洲理事会的理事即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区分开来。欧盟理事会正式的具体名称应该是“欧共体理事会”,不过这一名称使用并不广泛。欧盟理事会俗称欧盟部长理事会,在欧盟官方内部也简称“理事会”。欧盟理事会在没有特殊情况下,通常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