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有几个省会级城市?

我国大陆地区共有27个省会级城市,分别是:广州市、杭州市、福州市、长沙市、济南市、长春市、昆明市、海口市、石家庄市、南京市、沈阳市、成都市、哈尔滨市、南昌市、合肥市、呼和浩特市、武汉市、南宁市、郑州市、乌鲁木齐市、兰州市、西安市、太原市、贵阳市、银川市、西宁市。另外还有四个省级城市: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

二、中国有几个省会城市?

中国共计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省会及简称如下所示。

一、23个省的省会及简称分别为:

河北省(冀,石家庄)、山西省(晋,太原)、辽宁省(辽,沈阳)、吉林省(吉,长春)、黑龙江省(黑,哈尔滨)、江苏省(苏,南京)、浙江省(浙,杭州)、安徽省(皖,合肥)、福建省(闽,福州)、江西省(赣,南昌)、山东省(鲁,济南)。

河南省(豫,郑州)、湖北省(鄂,武汉)、湖南省(湘,长沙)、广东省(粤,广州)、海南省(琼,海口)、四川省(川或蜀,成都)、贵州省(贵或黔,贵阳)、云南省(云或滇,昆明)、陕西省(陕或秦,西安)、甘肃省(甘或陇,兰州)、青海省(青,西宁)、台湾省(台,台北)。

二、5个自治区简称分别为:

内蒙古自治区(蒙,呼和浩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南宁)、西藏自治区(藏,拉萨)、宁夏回族自治区(宁,银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乌鲁木齐)。

三、4个直辖市简称分别为:

北京市(京,北京)、天津市(津,天津)、上海市(沪,上海)、重庆市(渝,重庆)。

四、2个特别行政区简称分别为:

香港特别行政区(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澳,澳门)。

省会:

省会,或称省治、治所,古称“首邑”。清代称为省城,为省的行政中心(政府驻地)。中国的省会为国家一级行政区(一般为省)的政治、经济、科教、文化、交通中心。

正式文件中的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中心并不称作省会:1、自治区的行政驻地通常称首府;2、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不称之为省会,直接称之为政府所在地、驻地或治所。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省会

三、中国有多少个省会和省份?

我国共有34个省会及简称:

1、黑龙江省 黑 哈尔滨

2、吉林省 吉 长春

3、辽宁省 辽 沈阳

4、河北省 冀 石家庄

5、甘肃省 甘 兰州

6、青海省 青 西宁

7、陕西省 陕 西安

8、河南省 豫 郑州

9、山东省 鲁 济南

10、山西省 晋 太原

11、安徽省 皖 合肥

12、湖北省 鄂 武汉

13、湖南省 湘 长沙

14、江苏省 苏 南京

15、四川省 川 成都

16、贵州省 黔 贵阳

17、云南省 滇 昆明

18、浙江省 浙 杭州

19、江西省 赣 南昌

20、广东省 粤 广州

21、福建省 闽 福州

22、台湾省 台 台北

23、海南省 琼 海口

24、新疆 新 乌鲁木齐

25、内蒙古 蒙 呼和浩特

26、宁夏 宁 银川 回族

27、广西省 桂 南宁 壮族

28、西藏 藏 拉萨

29、北京市 京 北京

30、上海市 沪 上海

31、天津市 津 天津

32、重庆市 渝 重庆

33、香港 港 香港

34、澳门 澳 澳门

扩展资料

省级行政区

省级行政区是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最高一级地方行政区域,目前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省——是中国国家地方一级行政区域。始于元朝。至今已有六、七百年的历史。

直辖市——即中央直辖市,由国务院直接管辖。是人口比较集中,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具有特别重要地位的大城市。至1997年3月设立重庆直辖市为止,中国共设有4个中央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自治区——是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建立的相当于省的行政区域。新中国成立后共建立了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特别行政区——为“一国两制”的实施,宪法第三十一条专门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可以设立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属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至1999年12月澳门回归为止,中国共设立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四、中国有多少个省会

全国一共有23个省会城市。中国共有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严格意义的省会城市只有23个。因为自治区省会叫首府,直辖市就叫市。台北在传统意义上算省会城市。拓展:23个省会城市列举:贵州--省会贵阳、福建--省会福州、广东--省会广州、海南--省会海口、台湾--省会台北、四川--省会成都、湖北--省会武汉、湖南--省会长沙、江西--省会南昌、安徽--省会合肥、江苏--省会南京、浙江--省会杭州、青海--省会西宁;河北--省会石家庄、河南--省会郑州、陜西--省会西安、山西--省会太原、山东--省会济南、甘肃--省会兰州,辽宁--省会沈阳、吉林--省会长春、黑龙江--省会哈尔滨、云南--省会昆明。

省份,即中国的省级行政区,是行政地位与省相同的行政区,为一级行政区,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中国共计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23个省分别为: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

5个自治区分别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4个直辖市分别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2个特别行政区分别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五、全国各省省会有几个省会?

每个省只有一个省会城市。

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北京(北京)、天津(天津)、河北(石家庄)、山东(济南)、山西(太原)、陕西(西安)、甘肃(兰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藏自治区(拉萨)、四川(成都)、河南(郑州)、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湖北(武汉)、重庆(重庆)、贵州(贵阳)、湖南(长沙)、江西(南昌)、上海(上海)、浙江(杭州)、福建(福州)、云南(昆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广东(广州)、海南(海口)、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澳门)、台湾(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