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带文字的中国行政区划图
不带文字的中国行政区划图如下:
省级行政区是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最高一级地方行政区域,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4种
自治区是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建立的相当于省的行政区域。新中国成立后共建立了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直辖市由国务院直接管辖。是人口比较集中,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具有特别重要地位的大城市。至1997年3月设立重庆直辖市为止,中国共设有4个中央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扩展资料
地级行政区是介于省级和县级之间的一级地方行政区域,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和盟。
地级市作为一级政权组织是中国人口比较集中,政治、经济、文化地位比较重要的城市。地级市下分市辖区、县、自治县、县级市。
自治州是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方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建立的介于省级和县级之间的一级行政区域,设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一级政权机构。自治州下分县、自治县、市。
盟是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地级行政区域。原是蒙古族旗的会盟组织,设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一级政权机构。盟包括几个县、旗、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
二、中国省份空白地图
截至2004年底,中国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共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50个地区(州、盟);661个市,其中:直辖市4个;地级市283个;县级市374个;1636个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和林区);852个市辖区。
1. 华北地区 : 北京市(京)、天津市(津)、河北省(冀)、山西省(晋)、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
2. 东北地区 : 辽宁省(辽)、吉林省(吉)、黑龙江省(黑)
3. 华东地区 : 上海市(沪)、江苏省(苏)、浙江省(浙)、安徽省(皖)、
江西省(赣)、福建省(闽)、山东省(鲁)、台湾省(台)
4. 华中地区 : 河南省(豫)、湖北省(鄂)、湖南省(湘)
5.华南地区 : 广东省(粤)、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海南省(琼)、香港特别行政区(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澳)
6. 西南地区 ; 重庆市(渝或巴)、四川省(川或蜀)、云南省(云或滇)、西藏自治区(藏)、贵州省(贵或黔)
7.西北地区 : 陕西省(陕或秦)、甘肃省(甘或陇)、青海省(青)、宁夏回族自治区(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
8 两个特别行政区 : 香港、澳门
三、中国的所有省份
目前,全国共划分为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见下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图:
拓展资料
【领土范围】
陆地领土: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台湾及其附属各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一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岛屿(包括钓鱼岛群岛、苏岩礁),陆地领土约960万平方千米。
海洋国土:渤海全域和黄海、东海、南海的大部分及其可以管辖的专属经济区,共约470万平方千米,其中,南中国海九段线以内的所有海域面积约为300万平方千米。中国领空为领土和领海以上35千米的空域。东部和南部大陆海岸线长18400多公里,岛屿岸线14000多公里,内海和边海的水域面积约470多万平方公里。海域分布有大小岛屿7600个,其中台湾岛最大,约为35989.76平方公里。陆上国界线长达20000多公里,陆地同14国接壤,与6国海上相邻。
国土面积:陆地国土面积为960万平方公里,约占世界陆地总面积的1/15,居世界第三位。 东部地区占10.5%,中部地区占25.3%,西部地区占64.2%。
土地资源:山地320万平方公里,高原250万平方公里,盆地180万平方公里,平原115万平方公里,丘陵95万平方公里(截至1997年)。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