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十大病可以办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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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低保的条件是以丧失劳动能力划分,不是以疾病划分如果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可以向户籍地街道申请大病救助,而且享受低保和享受大病救助不矛盾,可同时享受。因此并不是哪种疾病就可以申请低保的。
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享受低保的唯一条件是家庭成员总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和重大疾病无关。
办理低保不是以哪十大疾病作为依据的,而是要依据所犯疾病是否丧失劳动能力才能办理低保。
1、法律规定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2、申请条件: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或重患。并且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文件证明。
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
办理低保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十种大病可申请低保
一、十种大病可申请低保
1、以下十种大病可申请低保:
(1)艾滋病;
(2)白血病;
(3)血友病;
(4)胃癌;
(5)肺癌;
(6)终末期肾病(尿毒症);
(7)严重的器官衰竭;
(8)重症甲型H1N1;
(9)1型糖尿病;
(10)耐多药肺结核。
2、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二、申请低保需要什么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十大病可以办低保
十大病可以办低保:影响工作影响生活,糖尿病,肾衰,肝功能衰竭,精神病,脑梗塞,脑出血,高血压危像,脊髓炎,心脏病搭桥支架3个,高位截瘫。
哪十种大病可以申请低保
法律分析:办理低保不是以哪十大疾病作为依据的,而是要依据所犯疾病是否丧失劳动能力才能办理低保。
1、法律规定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2、申请条件: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或重患。并且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文件证明。
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对象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第十三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十大病可以办低保?
虽说我国现在很多人都过上小康社会生活了,但在部分地区还存在低保户,而这类低保户国家是有补助的,那2021农村低保条件最新标准是怎样的?十大病可以办低保?
一、2021农村低保条件最新标准是怎样的?
1.2021农村低保条件最新标准一: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含长期或者阶段性在外务工)的成员,包括配偶、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包括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大学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分散供养的孤儿视为所在监护人家庭成员、存在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但户籍不在一起的家庭成员、其他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2.2021农村低保条件最新标准二:家庭财产低于当地最新的规定
意思就是财产状况符合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商业保险和有价证券等金融资产、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车除外,下同)、船舶、房屋、地产、债权、其它财产等,其中人均金融资产超过当地年低保标准2倍的、拥有并经常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和大型农机具的等情况就不想享受低保。
3.2021农村低保条件最新标准三:户籍必须符合当地的条件
户籍所在地为城镇且实际居住满3年、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家庭可以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二、十大病可以办低保?
2021年办理低保并不是以疾病作为依据的,而是以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无生活来源或无劳动能力、无法赡养人等情况才能申请低保,比如根据2021年7月20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印发江北区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的通知》,表示家庭中有重特大疾病患者、重度残疾人,造成家庭支出过大,实际生活困难的就可享受低保。
总结:2021农村低保条件最新标准是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财产低于当地最新的规定;户籍所在地为城镇且实际居住满3年、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家庭,因此并不是以疾病来作为依据的。
十大疾病可以办理低保
按规定有病失去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并且其它条件也符合低保条件规定的家庭可以申请低保。但是并不是十大病就可以无条办理低保。有病失去劳动能力只是申请低保的条件,还要符合低保条件规定才能申请低保,不符合低保条件规定什么病也不能申请低保。所以并不是十大病可以办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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